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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8 【浏览次数】12898次 【字体选择】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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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从业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3号)】规定,凡从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维护的单位必须有相应数量取得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资格的人员。我校决定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培训班,为期三天。根据国家统考计划安排,结合相关安防企业及个人考证的实际要求,本次参加培训人员均为已报名的新增和转换评估师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使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教材。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基础知识及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课程(含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实施前奏、施工、检验、验收等)。
  二、培训时间及报到地点:11月10日正式开课(11月9日内蒙古安防中心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路35中东巷内蒙古安防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
  三、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大学东街与东影南路的交汇处)北国风光大酒店四楼会议厅
  乘车路线:4路.79路.82路.98路.K4到西北工业学校下车往南300米即到       
  四、其他事项:
  (一)、各从业人员接到通知后尽快将资料电子版各1份发到邮箱:nmgaqjszypxxx@163.com或594452123@qq.com并标注自己的名字,原件报到时一同上交(包括《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1)、《鉴定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张,1.5寸白底证件照片3张(加表格粘贴共计5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工龄证明原件)。鉴定考试须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五、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路三十五中东巷内蒙古安防中心办公楼302室
  邮    编:010010
  电    话:0471-8932028转631/632 
  传    真:0471-4915711/4915332
  邮箱地址:nmgaqjszypxxx@163.com或594452123@qq.com
  联 系 人:张老师        手机:15248149357
  赵老师        手机:18547155087
  李老师        手机:13451346226
  二〇一五年十月